23条金融举措出台,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22-04-19 点击次数:886
4月18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点此查看新规全文),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本次23条最大的的亮点之一,就是央行强调金融机构对于地方政府债务以及融资平台公司融资需求的支持。
具体段落包括:
(十一)加大对有效投资等金融支持力度。
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推动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实现实物工作量。
要合理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做好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金融支持工作。
金融机构对信贷增长缓慢的省(区)新增贷款占比要稳中有升。
(十三)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
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